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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书是件既爱又恨的事,爱的是书又有新家,恨的是书太沉重,搬运太累。所以,每次搬家都要扔书,甚至上百本地扔。当年,从松江搬到浦东,扔掉几铁箱的书。不过,很多是法律书。法律是有时效的,一旦修改,基本失效,扔了也就算了。到浦东后陆续买书,积至二千多本。这下麻烦大了,没地方放书。书柜、电视柜、床下、纸箱、地板上全是书,尤其是地板上堆积如山,找书也困难。于是我最终决定把大部分书运回老家。买了几个大拉杆箱,开车运到余杭,再让亲戚运回老家。装满书的拉杆箱,很难搬动,车子轮胎也被压的瘪下去,恐怕车子也不愿意干这苦差事。于是我就扔掉一些不喜欢的书,尤其是厚重的、近代的、读后没啥印象的。

 

这些书,收集了十几年。大多是古籍(参书目答问),其次法律、其次历史、其次文学。古籍的最多,大抵是几百、几千一套,远高于原价,跑遍全国去买。清前的古书,纸质是自然的,可以保存百年以上,民国之后纸质是加了化学品的,保存不到百年。古书纸质反而比近代、现代的好,耐看耐翻。古书没有句读,读起来很累,有时候一个字卡住,全文就不通了。而且唐朝之前的书,一般要注释才全通,宋朝之后的才不需注释基本要能通。要感谢唐宋八大家,韩欧的古文运动,推动文字平民化。第二波则是胡适的白话文运动,文字普及更广,但后果也很严重,古书断层基本看不懂了,文言到白话,贵族气不再有,如今写出一通魏晋风流的古文,几乎不可能了。

 

再说读书。读书一定要记笔记,化为己用,如果不记笔记,很快就忘记,基本等于白读。钱钟书家几乎没有藏书,都在笔记里,包括管锥编就是笔记的扩编。以前没有电脑,读书除了摘录,就靠记忆,陈寅恪、梁启超都是记忆力高于常人,一绝也。李敖则到处摘录,甚至破书裁剪下来。现在则不必了,可以电脑上复制书的精彩片段,存在读书笔记中,以后一搜索就可以直接引用。电子书的出现,使得纸质书的价值大为下降。电子书藏书、检索、复制都很方便(当然还有很多好书没有电子版),使用触摸屏读电子书的,还可以放大字体,慢慢琢磨。电子书最终将代替大部分的纸质书。前几年,网上有很多电子书下载,看到好的,就下载保存。近几年来,则很难下载了,知识被封锁了或者要付费下载。

 

读书一定不能死读书,而要独立思考、融会贯通、再产生原创思维。阎若璩最会读书,看到文章正面,就知道反面,读出书背后的东西(就如陆游说的功夫在诗外),即作者的思维。法律人读起诉书也是如此,对方的一字一句都是有目的的,写出来的都是有利于对方的,不写出来的可能就是对方的短处。表达清晰明确的,是对方确认的事实,表达模糊含糊的可能是对方不自信之处。阳光下没有新鲜事,违反日常经验的,则背后必有所因。读出疑问来,推想出对方的真实意图,则可谓会读书矣。读书也如卖油翁,刚开始,读不通,是自己水平不行,等到炉火纯青,则读不懂的地方,大抵是书误或作者误,不再去迷信。读法律的,开始也很迷信法条,不解的地方再看看司法解释,还有案例。久之,则会发现法律满是漏洞,譬如刑法的理论、自首、立功等规定都存在问题,司法解释也是差强人意,此时就不会再去偏信了,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理解法条本该的面目。就立法技术而言,唐律疏义是最一流的,相当于诗歌中的唐诗,读之甚美。

 

怀念那些陪伴我,最终又被我扔掉的书,今记之,也算个安慰。如果一个人只能留一本书,我会留《史记》,因为史记是集大成作品,而且太史公好奇敢写(价值观也很喜欢,譬如说太史公伯夷列传,就怀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游侠列传中“:“何知仁义,已飨其利者为有德”、货殖列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凡此种种足比圣经之语也),后面的史书无一能与之相比。如果可以留两本书,我会加上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陈氏的观念是超时代的,而且几乎每一篇都是原创,给以新意,开无数法门,因之,唐传奇我就很喜欢读。

 

                                                                   2020117 于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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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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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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