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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古镇,鱼米之乡。京杭大运河逶迤穿过,波光粼粼,舟楫点点。

 

改革开放以后,古镇因为水运方便,兴起了许多乡镇企业。其中,有一家化工企业,成为了上市公司。一时间,老总成为名人,与各级领导觥筹交错,不在话下。上市公司带动了众多中小公司,占了该县经济的半壁江山。可是,经济发展的背后是环保的代价,尤其是空气污染与水污染。

 

上市公司的一家化工厂,就在一个村庄的附近,相隔不过百米。几年来,村里日夜闻着刺鼻的气味,菜园的叶子枯萎发黄,桑树的叶子蚕也不吃,村里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患癌的老年、青年、少年都有。村委会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化工厂搬离,或者使用先进的环保设备清除污染,并赔偿损失,都无人理会。因为,这家工厂是纳税大户。如果使用环保设备,则成本上升,产品竞争力就没了,等于关厂。于是一切照旧。村委会干部也发生了分化,有的辞职不干,有的干脆与工厂交好,为自己谋点小福利。

 

有个新选的村民队长不服气,带着本队四五十人去工厂交涉。这个小队的社员,基本是一个家族的,加上有婚姻关系,非常团结,村镇里的干部都阻止不了。工厂无奈,只得多次与队长谈判。谈判的地方,有时在村里,有时在工厂,有时在队长家里,前前后后一共五次,赔偿的金额也从五万,慢慢谈到二三十万,最终签约达成和解,工厂补偿小队三十万,用于村民疾病治疗、赔偿农作物损失。村民大喜,队长亦有成就感。

 

一日,队长接到工厂电话,说首期付款五万已打到卡里,可以去镇上的银行取现,发给村民,并嘱不要再闹事。队长连声答应“好”。带上银行卡与身份证,骑着轻便摩托车去镇上取钱。银行审核无误后,将五万现金交给队长。队长放入小包,喜滋滋走出大门。忽然迎面来了几个警察,直接将他带走,当日被刑事拘留。警方告诉他,他们接到工厂报案,有人敲诈,被迫付出五万,故队长涉嫌敲诈勒索罪,人赃俱获(5万是敲诈既遂,25万是敲诈未遂,共30万,数额巨大,判刑三年以上)。队长懵了,昨天还是合同,今天咋就是敲诈了?

 

愤怒的村民,到处去反映队长是冤枉的,不被理。只得去请律师。本地的律师,一听涉及势力强大的上市公司,都请辞了。有个老律师,建议村民去请外地律师,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是,村民都是老实的务农人,不识外地律师啊。后来,想到隔壁村一家,他们的儿子在上海工作。经过他的牵线搭桥,总算请了个上海律师。律师来了古镇,听了村民的七嘴八舌后说;这是个圈套,队长中计了。队长是无罪的,但上市公司势必会施压司法,队长还是可能被判有罪。若要无罪,一方面要提出无罪证据,另一方面要设法请媒体来曝光。

 

在侦查阶段,律师把无罪的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证据,交给警方。承办案件的是一个派出所所长,话很少,收了材料,也不看,目无表情地说“知道了”。律师去为队长申请取保候审,不予准许。警方也不解释原因,只说办案需要。案子很快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是个年轻气盛的检察官,对律师说,我们会按照公安的材料起诉的。一切如流水线一样,律师的无罪意见就如空气。很快就要到法院,被按部就班判刑了。

 

这时候,媒体来了。北京的一家刊物,见到律师网上发布的案情,来采访村民,写了好几页。村民把刊物,寄给每个县常委。政法委书记很恼火,叫派出所去调查带头的农民。村干部告诉派出所,那个村自从队长被抓,一家有事、全村出动,要找人,白天进不去,只能晚上去。派出所办这种的案子,本来就没劲,也就拖着,汇报说“村民不肯讲”。南方系的记者也来了,去采访办案机关,但碰了个软钉子,说办案人员出差了。政法委书记看到事情越来越大,也有点松动。检察官心领神会,找队长谈,暗示只要认罪,可以早点出去(取保候审以及缓刑)。队长说,我都已经被关几个月了,在里面也习惯了,没有一个说法,不出去。

 

法院开庭的那一天,村民雇了二辆大巴加上私家车,大概百余人到法院,在门口如雷喊声“冤枉”“无罪”。公安防暴大队的几辆车也就停在附近。看看都是老实的村民,也没有动手抓人。法院为了开这个庭,把大门小门都关了。律师在法庭上,向队长发问:你们谈判了几次?何地?何时?何人参加?有无签约?队长一一回答。律师总结说,天底下哪有谈判五次签下合同的敲诈?敲诈是精神被胁迫而交财,一个小小农民能胁迫本县最牛的老板吗?检察官作了两手准备,一方面继续指控敲诈,另一方面又说,队长去工厂交涉时堵门,还扰乱了企业生产秩序,造成了十万以上的损失(出示司法审计意见书),故本案有罪无罪,是敲诈勒索罪、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法院依法判决。检察院把皮球踢给法院。法官也不表态,就说休庭,择日宣判。

 

那边,政法委书记与上市公司老总在宾馆大堂喝茶。老总说,这事有点烦,如果这次压不下去,其他村会跟样,无休无止,企业受到影响,税收会大为减少。书记说,本来问题不大,但媒体在报道,要慎重对待。如果现在就放人,村民会得寸进尺,拖段时间看情况再说。话说,这个书记,也是本县人氏,很会做人做事。他的原则是领导再小的事也是大事,老百姓的事如果不与领导冲突,他也做的很卖力。几年下来,领导对他评价很高,老百姓对他的评价也不低。于是慢慢升到常委。不过,到了这个位置,也基本到顶了,毕竟朝中无人。

 

律师与记者、村民也在想办法,似乎都已经尽力无力了。忽然,有个村民说,政法委书记的老家,在隔壁镇亲戚家旁。书记父母平时为人不错,现在家里,不如去拜访他们一下,代为求情?律师提醒,不可威胁老人,那是犯法的。记者说,我们去采访,也无理由,但若因拜访老人而被追究责任,可以报道。于是在那个中秋节,明月疏影下,队长的父母亲(也是老人),带着月饼去拜访。敲门,不开。说是书记的旧友,来感恩,始开。寒暄后。队长母亲流泪说,他儿子为了村民还在看守所,知道书记是青天,故来请求关照。对方第一次见到如此的拜访,被吓了一跳,但事已如此,也只能将就着应付。好在对方也是老实老乡,问题不大。月饼则不收。

 

拜访后。父母就电话给书记,告知过程。书记大怒,草民竟然敢来我老家,名为慰问,实带恐吓。但沉思再三,万一有个光脚不怕草鞋的村民,家里老人总不安。而把对方抓起来,理由不足,且又会是一个新闻,官名不佳。案子既已如此,犯不着继续卷入。

 

一周后,法院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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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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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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