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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圣叹一觉醒来,看到央视主播在评论望江救援事件时说“挽救一个生命,不应该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大吃一惊,难道救人(可能)就是一命换一命吗?非也。看看最近的新闻,123日无锡84岁的老太陈杏妹跳河救出小孩,121日杭州的女保安龙春玉下水救起落水女子。两个气场强大的见义勇为者,毫不犹豫,不怕冷,安全救出人,而且自身无恙。相比之下,望江的救援何其难堪。即使不会游泳,也该带着游泳设备去救人,或请求会游泳的群众一起救人。

 

继续看央视的评论原文:“女孩轻生溺亡,民警的处置备受争议。围观者下结论总比当事人做决断轻松许多,与其无端指责,不妨等调查结果。基层警情千变万化,民警背后更需有强大的支撑系统。救生装备是否标配,是否有技能培训。调查结果不是终点,更希望由此做出改变。”

 

金圣叹说,对一起履行法定职责事件,老百姓当然有公评的权利,怎么可以说是无端指责呢?而是应该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视之,评的对要接受,评的不对也宽容对待。金圣叹又说,基层警情是千变万化,但是这次落水事件,却是报警时候就知情,为何没有带救生衣与救生圈,并指派会游泳的人员去救援呢?调查结果当然不是终点,又希望作出什么样的改变呢?金圣叹补充道,加强救援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很重要,出警要配备齐全的设备,譬如金华出警车上就有救生圈与救生衣。对于救援人员,包括对谈判专家与水中救援专家(游泳是基本技能)也要加强培训。这样才能防止悲剧重演,那样即使救援没有成功,民众也会理解与支持,而不是现在的境况,救援不成功,还不检讨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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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0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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