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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贵德县发布《关于马金瑜网络舆情相关情况的调查通报》称,马金瑜于2010年来贵德县谢德成家中蜂场做实地采访两人相识。
2012年至2018年生育三子。2018年7月马金瑜在未告知谢德成的情况下将3个孩子带走。两人至今未办理离婚手续。“扎西”一名是其婚后由马金瑜所起。据周边群众反映夫妻因性格差异、受教育程度不同,特别是开微店做生意后,常因琐事发生口角,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显示二人经常吵架,偶尔会动手打架。
从这个通报来看,本案指控家暴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尚无家暴的实锤,譬如目击的直接证据,报案记录、医疗记录等。到底有没有家暴,当事者两人心里最清楚了。直到现在,还有人说家暴难以取证、处理难,此言对了一半错了一半。对于家暴取证,在目前视频技术发达的情况下,在家里按一个摄像头即可录音录像,取证不难。处理难的情况则确实存在,惯性思维认为是家务事,还是劝解为主,治安处罚的不多。
但重点不在于处罚,对于施暴者的处罚、以及对于被害人的人身保护令,都是暂时的。施暴者被处罚后,还是要回家,回来后更可能是记恨记仇,变本加厉地家暴。换言之,处罚家暴,教育作用有限,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暂时性阻止,而数据表明,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遇人不淑,唯一的解决方法是离开,即离婚。所以,对于家暴事件,目前最现实的对被害人保护方法是一路绿灯,准许离婚,而不是经历漫长婚姻冷静期或者多次诉讼才许离婚。
现实中,离婚的道路,女方不是不明白,而是退出婚姻的成本太高,承受不起,譬如离婚后的居住、再婚的困难、对子女的不舍、还有财产的分割、周围人的看法等。婚姻是女人的最重要的命,要重生,殊为不易,于是一忍再忍,直到忍无可忍,才去离婚。不是不想离,而是离不起。法律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对女方也没多少保障,从表面上看财产各归各,很公平,但实际上社会还是男性主导事业,女人婚后偏重家务,离婚后女方再就业能力弱,须适当偏重才是,故实质上并不公平。
总之,要保障婚姻的质量,女人必须自强自立,至少经济上不依赖男方。其次,是醇正社会风气,譬如在上海,女人的社会地位就相对高,很少见男人殴打家暴女人事件。婚姻是缘分,缘来则聚,缘去则散,择婚时人品第一,人品好的,即使以后无法相处,也是好合好散,一别两欢,但实际上世俗的婚姻更多是凑合(或者是政治经济与性的联盟),悲欢离合就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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