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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的电瓶被偷报案事件,是一个有意思的社会现象。先是,三轮车主报案称,其停放在住宅小区露天停车位的电瓶三轮车的电瓶被盗,电瓶车坐垫下用于毒鼠的两小包(每包半斤左右)浸泡过老鼠药的有壳花生,一并被盗走。警方见其言之凿凿(花生米细节都描述了),很重视,特地网上发布紧急提示,一方面要求小偷来自首,一方面提醒大群众发现被盗花生后切勿食用。毕竟偷车事小,中毒事大,人命关天,警方的及时提示是负责任的。

当日晚11时许,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8岁,自贡市沿滩区人)抓获归案,被盗物品全部追回。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花生那个事情是报案人谎称的,实际上只是偷了电瓶。”他称,已经对报案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显然,报案人与所查的事实不合。报案人为了促使尽快破案,报了一个半真半假的警,电瓶被盗是真的,毒花生是子虚乌有的。但因误以为有毒花生,警方发布紧急提示,引发舆论关注,大家都被这个失主的“小聪明”忽悠了。失主精准地利用社会心理,搞了一个新闻,结果还真的如其所愿,电瓶迅速被追回了。还有网友爆出,在抖音上也有类似段子。段子更夸张,说有人吃了“毒”花生米,所幸无事(当然没事),报案人则始终不敢承认花生本是无毒的。

这个事情有点黑色幽默,就如那个假扮外国人报警事件。如果报警实话实说,那么追回失物不知何年马月,如果报警说假话,则误导警方将被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不过鉴于这种报警不是全假,而是半真半假,处罚起来不会太重。

失主为什么不正常报案呢?这是担心案多人少、警力不够,还是担心对小案子或小人物不重视?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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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0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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