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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民晚报,上海浦东一小区一幢楼里,502室业主与602室业主有纠纷(楼上曾渗水到楼下),楼下遂使用震楼器五年,以报复楼上。震楼器搅的整楼不得安宁,全楼邻居均苦不堪言。居民也上门沟通过、砸过门、报过警、拉过电、信访过、投诉过、打过官司、写过联名信、制定过楼组公约,但502业主“坚守不出”,没有任何办法能阻止震楼。——该报道发出后,舆论哗然。楼下的业主暂停使用了震楼器。最终结果如何,还是难说。

这个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无辜的邻居。很不幸碰到这样当事人,而且因为房价高,无法做到孟母三迁。只能忍,直到忍无可忍。502户与602户的纠纷,有前因后果。在法律上,楼上渗水是常见的侵权纠纷,楼下可以民事起诉解决,经鉴定,确定渗水原因后,要求楼上予以修复,并赔偿损失。而楼下的噪音污染,则可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楼下的业主不开门,只是增加了执法难度,但总要外出的,邻居们发现后可以挡住,然后及时报警,让警方来传唤处理,做好笔录后予以治安处罚。如果处罚后,还不改正,继续扰民的,则考虑以“寻衅滋事”予以继续处罚。

城里买房最大问题之一是,碰到不讲理的邻居,无可逃离,而邻居是不能选择的,全靠运气。邻居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公民素质问题。无理的邻居,通常是“只管自己,不顾人家”的自私自利者,经常出现“侵占通用公道”、“噪音影响”、“乱丢垃圾”、“漏水”、“室外装晾衣杆”、“高空抛物”、“电子猫眼”等等层出不穷的问题。这些日常问题,是物业无法管理的,居委会的劝解效果也有限,必须法律治理,予以规范。上海有这么多的楼宇,可以考虑对楼宇管理专门立个法,管管无赖、无理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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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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