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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几个案件和解,有的是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和解,有的是提起诉讼后和解后。电话或口头谈妥条款后,双方就需要一个签订和解协议。该协议的核心是,甲方要保证一次性收款到位,乙方要保证付款后双方结清,再无后患。

在商业上,支付宝确实是一个发明,能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但可惜不能用在和解上。记得,有一次处理股权转让纠纷,由于有纠纷,双方互不放心,一个担心付了款,对方不去变更登记,一个当心变更登记后收不到款。后来我们想出一个办法,就是与银行签订一个三方资金托管协议,让甲方付款到银行,然后乙方去股权变更,银行凭着变更后的股权资料放款。如果银行一个月内没有看到股权变更资料,则款项原路返还。此招实用且安全,银行起到了一个托管与担保作用。

而在和解协议中,一般无须银行介入,设计一个巧妙的完整条款即可。该条款可以如下表述“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元赔偿金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赔偿款后,本协议生效。如果乙方未在签约当日支付全部赔偿金,则本和解协议自动废止,双方继续诉讼。乙方须承担未履行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这个条款很清晰明确“款到生效,款不到即废止”,操作性强。这样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甲方就等乙方付款了,如果乙方不付款也没有后遗症,协议成为废止,而且证明乙方不诚信。乙方若是诚信和解,也愿意付款,付款后双方就结清了,甲方收款后去申请撤诉,整个事情一了百了。还可以约定和解协议的传真件、扫描件或照片件与原件同等效力,这样不需要寄送原件了,电子版履行即可。可见,一个好条款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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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0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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