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之所以引发无数网民的公愤,在于对社会安全感的担忧。当一个女人好端端吃饭的时候,被一群歹徒调戏、被围殴的遍体鳞伤,好像社会是流氓的天下,可以无所顾忌的施暴,那么没一个人是安全的。以后一个人走在路上也不安全。施暴时、报警后,保护我们的警察在哪里?围观的同胞为何没有见义勇为?这些问题值得深思。有个网友说“社会安全感”不是在你受到侵害后十分钟内见到警察,而是你的生命健康面临威胁时,十秒钟内就会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敢为你挺身而出。”
窃以为,社会安全感是一种文化,也是法律观念。所谓文化,就是好人文化,当有人被欺负时,普通人会见义勇为,出手帮助。所谓法律观念,就是法律鼓励、支持互相帮助。普通人的见义勇为会被法律认定为正当防卫,受到保护,而不是被错误认定为互殴或故意伤害,被法律处罚。法律观念还包括,面对违法犯罪,公权力会及时出现,打击之,而不是不作为或包庇偏袒。换言之,社会安全感的官方与民间一起建构的氛围,官方自身清正,扫黑除恶,将恶霸、地痞、流氓即时治罪,将保护伞连根拔起,使黑恶势力没有生存土壤。在民间,则人人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形成了这样的氛围,离社会安全感就不远了。每个人走在路上,不担心被歹徒威胁,因为必有好人来帮助。
但形成社会安全感,还是路漫漫。譬如说见义勇为,国人向来的传统是明哲保身,缺少公益思想,缺乏公德心、同理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会大叫,别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却视之不顾。思想的转变需要时间。还有好人要好报,但见义勇为未必如此,甚至有扶老人而被诬陷为肇事者的。这样的环境,如何出手帮人。还有,见义勇为被司法错误认定为互殴等犯罪行为的,更让人寒心。所以法治建设相当重要,要让法律来指引见义勇为,鼓励做好人,而不是让好人被冤屈。再如官员的治理,除了纪检委、上级的监督之外,还要进一步的舆论监督,确保官员清廉、不滥权、不玩忽职守,更不能与违法犯罪勾结。社会安全的形成,必须官方与民间都正气,缺一不可。
成龙对唐山事件发声,说的不错:“昨天工作人员给我看了视频,我真的要气死了,一晚上都垂不着,尤其痛心的是全程只有女孩子站出来帮助彼此,围观的男性全都无动于表,这样的事情怎么可以发生在我们国家?!听说暴徒现在都被抓获了,期待法律的严惩!过去很多年我的电影总在讲这些话,向暴力说“不”,男人不可以打女人,一群人不可以欺负一个人,讲多少遍都不多因为不公平的事情一直都存在。我想说,看到恃强凌弱的恶行,有能力制止的话我们就一定要站出来,因为在这样的时候,帮助他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补充一下,我们都渴望如电影中,出现路见不平的武艺高超的侠客,但这是不现实的。侠客本来就少,哪能普通人都遇到,就唐山案来说,9个人的团伙作案,侠客一对九也未必打的过。此时正确的方法就是及时报警。有围观者就是跑出现场后去报警,再回来,此举甚为明智。接警之后,应该立即出警,才能震慑歹徒。普通人的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也不是一定去硬打,而是以各种实用的方法还击,譬如找个灭火器作武器。当事人来说,敌弱我强,可以周旋,可以化解,但绝非是顺从。唐山事件中的被害人女孩做的一点没错,错的是歹徒的嚣张,错的是官方与民间对社会安全感出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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