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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流传一段视频:一个戴眼镜老知识分子正襟危坐在电脑前,忽然,旁边闯入一个穿蓝裙中年女子,上来就是抱着男子连吻几下。男子略惊愕,手指电脑,女子见状离开。男子继续淡定直播。据悉,该老知识分子是北京理工大学方院士,女子是该校博士后。方院士正在参加视频直播会议,故吻的场景被录下。视频传出,舆论哗然。

显然,女子行为,逾越了一般人之间的社交方式。男女感情复杂,暂搁不论。就事论事,在法律上,该行为是非法还是合法?是否涉及性骚扰,以及侵犯名誉权?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关键在于是否违反了男子意愿?须听其言、观其行,更要看当时的环境。从时间上看是深夜(抖音视频上有时间),从地点上分析,貌似家里(背后似是卧室窗帘布),因此可见两者关系密切,且院士继续直播,未见反抗或抗议,故难谓构成违背意愿的性骚扰,更倾向于是不小心被录外泄。但毕竟造成了后果,如何善后?院士还是有起诉权的。是否构成侵权,法院会认定。至于是否会启动起诉,起诉后是否会被反击,当事人自会衡量。

由于该事件网络传的沸沸扬扬,北理工大学已经介入调查。但这种调查,能调查出什么结论呢?主要是靠两个人的陈述了。陈述是否矛盾,有否合理解释?结论大抵是不了了之。而且,男女之间关系是私事,无关公众利益,当事人亦可能以隐私为由,拒绝回答。只是参与会议是公事,解释一下插曲就行。所以这段八卦,很可能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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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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