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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关心治安管理处罚法甚于民法,因为民法是财产多少问题,而治安违法,是可以被治安拘留的,关系到人身自由。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主要是新增了违法的种类,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以抢夺方向盘、升放孔明灯、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非法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入法。同时规定了认错认罚、暂缓拘留情形、调解和解免罚等。

新增的违法种类,与时俱进,并与刑法衔接。规定的违法行为也很具体。譬如现在偷拍横行,使用的大都是针孔摄像头,对此予以制裁。再如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散布传播,会侵犯名誉隐私,甚至造成社会性死亡,就从源头上制裁侵犯个人信息行为。认错认罚制度,则是承袭现在刑诉法的认罪认罚制度,以提高执法效率。暂缓拘留,以前规定的笼统,实施很少,成为具文,这次细化,有望激活。调解和解免罚,以前就有,本次是完善。

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中还存在诸多可以完善的地方。首要是减少口袋行为。其中问题最大的是第26条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于模糊,应该明确具体的违法事状。刑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该遵循违法法定原则。法律要明确规定行为,才有预见性,否则民众无所适从。法律一模糊,必然会由执法者说了算,有滥用之虞。口袋行为的思想基础是法律万能主义,即法律必须有兜底条款,管住一切不法行为。显然,这是法律理想主义,不是理性主义。事实上生活之树常青,各种新类型、新情况层出不穷,非一个兜底条款所能囊括,兜底的模糊条款反而会错伤无辜。所以,正确的立法思维,该是杜预的“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即法律简单明确,便于遵守与执行,而不是法网繁密、罪状模糊。唐律疏义最大的特色是立法技术高超,能简明扼要地描述行为,具有强大的可操作性,准确了就不会误伤无辜。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可以参照刑法设立总则规定,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想象竞合、教唆犯、帮助犯等做出规定,以条理清晰。对于社会常发的虐待猫狗等宠物行为,也可以作出处罚规定,避免执法时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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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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