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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茶叶地的凉亭中,与一个曾经藐视法律的企业家喝茶。清风四来,微冷。听了企业家的故事,更冷。

这是一家科技企业,产品填补空白,市场大好。企业的发展,承蒙社会各界的照顾,尤其是领导的帮助。一次,一个位高权重的领导对他说,企业有望做到上市,希望有机会参股,共同发展。企业家听后,沉默一会,没有回答,他不想企业经营管理被染指,之后他对该领导也是敬而远之。

没想到的是,之后企业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先是被查税,莫名其妙的一查二查,没有查出大问题,但已经落得个逃税企业的污名。且说现在企业税收,尤其是所得税这块,大都不够完善,查谁谁就有问题。企业家私下打听为何查税,被告知他可能得罪人了。接着是被查环保、消防,稍有小过,就被罚款。处罚通知在“企查查”上都可以看到。企业被搞的惶恐不安。企业家意识到这些不可能是竞争对手所为,竞争对手一般举报是产品问题,而无从获悉内部管理问题。曾经就此去咨询上海的周律师,周律师说有人看中企业了,建议他散财,找个靠山,以权制权。不听。以为自己合法经营,又怕别人啥。此时,企业虽然元气受伤,但业务还是盈利的,尚能支撑。

最终是祸起萧墙,内部的股东发生了嬗变。伙伴股东曾要求引进与领导关联的第三方,不许,于是他联合其他小股东,与企业家争夺企业领导权。对方来势汹汹,尽管有元老的支持,企业家还能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但元老亦是岌岌可危。为了保护企业,企业家不得不做了部分技术与资产转移。但是这些证据,都被伙伴股东拿去报案,被以涉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企业家被关进看守所,企业人心散了。羁押期间,为了取保,他不得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股份转给对手伙伴,至此亲手办的企业被断送。在此期间,他也曾经反击,找过记者与其他社会关系,已经迟了。他最后总结经验是缺乏社会眼光。后来刑事责任没有被追究。他离开自己的企业,新开企业艰苦创业中。原来是事业大部分丧失,声誉亦大损。东山再起谈何容易。

究其原因,从小的地方来说,企业没有做好刑事合规工作,即企业的财务、税收、资金流转、财产转移,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避免授人以柄,以此入罪。企业家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可藐视法律,以为法律不重要。从大的地方来说,则是法治不够,这些针对性、选择性的执法都是受命行为,实际上是在滥用职权,但很难去监督。尤其是刑事案件的上下其手,普通公民根本不是对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时候律师的出现,刑事辩护,为人谤白就显得相当重要,甚至是关系到生死存亡了。但企业家过于自信,只信自己的社会经验,以为自己没有犯法,不会没有什么大事,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自己要遵守规则外,更要防止违章的车子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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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42篇文章 11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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