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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中的案例是活的法律。实践中,法律有两种,一种是纸面的法律,一种活的法律。纸面的法律,就是大家看到的成文法规定,因种种原因,很多的规定并不落地,成为具文。唐律疏义可谓全矣,但学者研究下了,很多法条也是不执行/执行不了/或者被变通的,徒法不能自行。活的法律,是指能有效执行的法律,常见的也就是裁判文书中所引用的法条。所以说,裁判文书中的法条,是真正的实用之法,法律人参考之以办案,若普通法的遵循先例,也是对成文法的补充与融合。

裁判文书的公开,是法治的一大进步,再也不是“刑不可知,威不可测”,也是对全社会普法,并接受监督。裁判文书网就如一个金矿,法律人看到案件参照,记者看到报道线索,作家发现文学素材,老百姓读到故事,其功甚大。该网站从2013年7月1日上线,截至今年12月11日上午12时,文书总量超1.4亿篇,访问总量1078余亿次。我也是该网站的注册用户与读者,会去查查相关的案例,诉讼请求是如何写的,法院又是如何判的。这个网站影响力巨大到,甚至有人结婚时去查查对方有无涉案,在案件中表现如何,作为人品证据。

遗憾的是,裁判文书公布的后期,每况愈下,公布的越来越少,已经公布的也被下架,原因不明。坊间分析可能是,其一案件中的一些文字错误,譬如写错单位名称等,被媒体放大,有损形象。其实这是白璧微瑕,只要案件判决正确,社会会容忍,何况这也是监督的效果。其二个别案件中,有案中案或者不当处理之处,被发现,显得尴尬,并引发司法之外事。这也是个案而已,无损公布大局。其三刑事案件涉及某部门,某部门认为会招致负面评论,不爽。其实这是不愿意被监督的表现。判决书本来就是公开的,查国外裁判文书,也大多数隐去个人信息后公开的,执法司法本来就该在阳光下,经过监督改进,能更好接受社会的检验。

于是,今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指,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这在业界被解读为,原来的外网公布将转为内网共享了,否则的话,没必要重复建设类似网站。下一步给人的感觉是,外网会被冷落,内网是否有条件被查询,不得而知。总之,收紧裁判文书是趋势,法律共同体并不共同享有资源。管中窥豹,这也是法治进程的一个缩影。有律师提出,既然如此,为了学习交流,何不全国律师把手中的裁判文书上传也建立一个裁判文书网?该提议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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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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