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东汉从印度传来佛教后,与华夏文化结合、改造,生生不息,广泛影响社会各领域。这里面,也形成独特的寺庙经济。寺庙要生存,靠的是施主的捐赠,自有土地等财产的盘活。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就是寺庙经济的经营佼佼者,把少林寺招牌擦亮,搞景区、扩产业各种经济,富裕起来。至于弘扬佛法,未见其有大见解。如今,他在经济上栽跟头了,倒似乎合《金刚经》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经》的“空即是色(物质)、色即是空”。财富本来就是空的,得来失去都一样,须有平常心。
2025年7月27日 少林寺管理处公告“「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计划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读公告,前面涉及法律问题,后面涉及道德问题。法律问题就是,挪用侵占了少林寺的财产,在刑法上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其中的要点是,寺庙是否刑法上的单位,方丈是否公职人员?法律对此没有针对性的规定。但公安部有一个批复,指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挪用宗教活动场所公共财产的,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这个批复,不是立法解释,也不是司法解释,而是侦查机关对法条的理解。实践中,则是照此执行的。譬如江西会昌县吉祥寺住持韩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寺院资金67000余元,被会昌县法院对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寺庙是民间组织,方丈是主持人,是民间人士,非官方人士,所以没有指控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而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寺庙经济尚无一套有效监督制度。寺庙没有向社会公开施主捐赠的制度,没有财务报表,也没有审计,只是寺庙主持人或寺务委员会说了算。绝对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有钱的大和尚出事不稀奇。至于和尚与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违反戒律,亦要被罚。大和尚的私德有亏,传闻多年了,都没事,直到这次出事,大概率是机缘巧合,在经营经济中没有搞好平衡,就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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