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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一则“上海一高中女老师被丈夫举报出轨16岁学生”的新闻,引发热议。事主被深扒,照片被恶拼,视频被张冠李戴,甚至出现不实的询问笔录,冒充事主主播以打赏等等。事件的核心是隐私。当前社会对待隐私,一方面,人性对别人的隐私好奇、八卦,似乎是天性,小道消息流言蜚语到处传。另一对于自己的隐私却常常罔顾。譬如满大街的摄像头,一举一动都没有隐私。移动支付可以掌握每一个人的消费与行踪,没有安全感。甚至上个卫生间取毛纸,被人脸识别,因小失大。

隐私是个人不想被别人知道的信息,有隐私才有尊严,没有隐私,则成为被围观的玻璃缸中的金鱼。所以,隐私权是非常重要的公民权利,每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隐私,并推动社会来保护隐私。最简单的做起,未经对方许可,不可公布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就上述事件来说,女教师出轨是对婚姻的背叛,丈夫可以上法庭去离婚,把出轨证据交给法庭,让法院根据证据来判决,同时法庭对公民的隐私也有保护的义务。不宜曝光于社会,那会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名誉权,造成对方社会性死亡。网络媒体深挖个人的隐私,意义不大,人肉搜索也是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冒充事主或拼接照片是侵犯姓名权、名誉权,以此牟利的,涉嫌诈骗。伪造笔录则涉嫌伪造文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当隐私碰到公共利益,则隐私权会部分让渡。譬如原配举报官员与小三一起腐败,则可以适度曝光,因为公民有监督官员的权利,防止官员腐败是维护公共利益。就女教师事件而言,唯一的可议涉及公共利益的是中学里老师的师德问题。所谓的师生恋、情爱关系是必须严厉禁止的。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而老师可以利用职权对学生霸凌与俯视。这种关系绝非自由恋爱,而是畸形情感,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败坏社会风气。

这么多媒体介入报道,是舆论的失焦,也是媒体的悲哀,因为媒体实在没啥报道了,大事报不了,只能捡起鸡毛蒜皮,甚至不敢引导社会对隐私权的重视,只能八卦而八卦。网友情况也差不多,现在说话难,说点真话就可能被删掉封号,于是乎也就只能八卦了。如果可以畅所欲言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公益,这类新闻也上不了热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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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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