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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子收到武汉大学的录取通知后的第二天,女人来找我代理离婚。她四十多岁,风韵犹存,举手投足,颇有大家风范。我看她家庭甚好,男方是处级干部,前程锦绣,家里两套房两辆车,男方对女方也没有家暴或虐待,似乎没有离婚理由。我说,没有足够的理由,离婚第一次很可能被驳回,须起诉多次,才会判离。女的点点头说,起诉十次也要离。

同来的女方闺蜜,见我对起诉离婚不坚定,还有劝和的意思。就说起女方的故事。女方出身在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从小读书好,长大貌美,与一个初高中的男同学青梅竹马。两人考上大学后,也是互相通信,彼此有意。女方大学毕业后就工作了,要照顾家庭,男同学继续读书到博士。后来女方家遭遇拆迁,被强拆,其父不服,去信访,却被打,一气之下生了重病。这时,有个阔少走进他家的生活。阔少的父亲是老板,自己是干部,早就看中女方的美貌。阔少说,他能给他们家出气,要回拆迁补偿,追究强拆人的责任。女方见老父亲咽不下这口气,恐有生命之忧,加上阔少处处关心,决定嫁给阔少。她写了一封信给男同学说“人在社会,身不由己”。

阔少家果如其言,出手干预,维权成功,老父亲病逐渐病愈。阔少的家庭条件甚好,有各种资源,女方嫁入后,衣食无忧,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但女方只想陪对方十年,作为报答,她的心在远方。她在他家,最大的问题是公公婆婆对她家庭的歧视,两亲家几乎不见面。阔少也把她当作装饰品,让她陪同出席各种应酬场所。此皆非女方之所愿。小孩出生后。她尽力抚养小孩,从重点中学到重点大学,终于松一口气,她对得起这个家庭了。现在她要离开了,她要自己的生活。

我问,那个男同学呢?闺蜜给出一个名字。谷歌了一下,是个大学的教授,不仅学问好,而且心系天下,关心民间疾苦。闺蜜说,他还是单身。当年他很自责,没有能力帮助女方,对女方的婚姻也理解,等到略有事业,就开始帮助女方。但是交往有度,不逾越朋友见的关系,可谓君子。哦,我算明白,女子身在富家,心在前友。在这个夫家,旁人眼中的物质条件/社会地位,都不是她所想要的,她要的是她想要的东西。我和闺蜜在猜测,离婚后,会不会与前友在一起?但这个婚是肯定帮助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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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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