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近日,一男子入座星巴克,未下订单,被星巴克员工劝走。星巴克官方客服回应称,星巴克的确有“消费入座”一事,如果不消费会被店员礼貌劝离,但星巴克不会强制顾客消费。
 

法律上,星巴克的桌椅是要约邀请,邀请消费者来入座消费。如果入座,没有点单,即没有缔结买卖合同,则店家没有义务继续提供座椅,未消费不能久坐,否则店家是有权利劝离的。实践中,店中客人不多,有剩余座位,未消费而坐一会,许多店家也会容忍,因为这没有妨害到他们的生意。店家是否继续提供座椅,是他们的权利,对于消费者来说,偶坐无妨,但不应影响店家的生意。

从消费入座联想到律师的法律咨询。现实中的法律咨询大多是免费的,有偿的是少数。大众还没有知识付费的习惯。如果与咨询的律师是朋友关系,咨询免费是个情谊行为,不收费也正常。如果与律师不认识,是别人介绍的,则屡次三番去咨询,是不礼貌的。因为律师以法律为业的,回答问题、阅读资料是要消耗精力脑力与时间的。反过来说,不消费入座或咨询不付费,是一种占别人小便宜的习惯。久之,必不被别人所喜,社会交往也会越来越狭隘。路要越走越宽,就要公平行事。这样对方容易接受,以后有好的机会也就会给你了。每个人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也只有交换价值才能维系下去。管子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是很好的经济思维。但显然,先予后取的对象,是目标客户,而不是给非客户的。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