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体操冠军吴柳芳,因涉嫌在抖音跳擦边热舞,11月24日被禁止关注。吴柳芳的热舞没有违法违规,网民也爱看。舆论压力下,7天后(即12月1日),账号解封,短时间内账号涨粉到429万。有望成为千万大V。大家支持这位靠劳动赚钱的前运动员,反对动辄给别人扣帽子。
大家觉得吴柳芳塞翁失马时,却没有一家媒体去深入调查一下,吴柳芳是因何被封?因何被解封?在法律上,吴柳芳与抖音平台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账号被封,须有使用者违约行为。吴柳芳的跳热舞,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此时的封杀,是平台在滥用合同权利,是平台在违约。之后的快速解封,是平台的自我纠错,减少违约造成的后果。因此,平台应该给吴柳芳一个说法,赔偿违约损失。
契约精神是指,有了合同,就必须善意诚信地去履行,不能随意违约,违约了就要承担责任。契约精神是文明的体现,说话算数,讲信用。吴柳芳被封、被解封具体的原因没有公开。大家都在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在猜,或许是有重量级的举报,平台就封了,或者是平台接到有关部门的指示,被迫封了,封杀不是平台的本意。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是平台判断失误,自身过错,造成的违约。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因第三人的介入造成的违约,平台也要先承担违约责任,再向第三方去索赔。第三方指示失误,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做内部处理。
经常听到一句耳熟的话“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话没错,法律管辖网络。但是不能选择性、片面理解为只管辖网友的行为,法律也管辖着平台与执法者的行为,后者的随意封杀与解封,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才这句话的法治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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