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嘉定法院将解锁新能源电池的两个汽车维修工,以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引起法律界的热议。解锁一下新能源电池,后果这样严重吗?
该案案情是,两兄弟维修工,使用芯片读书器电脑等工具,为客户的新能源电车电池解锁。新能源的电车有安全保护设置。电池被锁上,是为了避免电池在撞击受损后引发短路起火,系统在识别到碰撞信号后“锁”住电池(即禁止电池对外输出),降低安全隐患。按照正常流程,电池要完成相应的维修检测后,才能解锁。
两维修工为贪图便利,就以自己的方式解锁了两块电池,获利五千元。电车公司发现数据失真,就去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解锁导致新能源汽车电池运行的采集数据失真,影响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的监管,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兄弟也认罪认罚,故被判缓刑。
对于本案,一种观点认为,能源车电池的安全性非常重要,万一解锁后,形成安全隐患,一旦出事,就会人命关天,故对非法解锁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电池安全。另一种观点认为,解锁本身确实不对,破坏了系统的完整性,但是否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还有待评估。毕竟,这两块被解锁的电池尚出事故。故不能轻易适用刑罚。何况两个维修工的主观是为了修理电池,而不是为了破坏电池。
上面两个观点,就如围棋的业余棋手与专业棋手的不同。业余是朴素的认知,认为要好保护法益。专业的则是准确精确地定性。案子的关键是,该修理行为是否会实质性造成巨大的危险?这需要控辩双方传唤专家证人来科学说明为宜,而不是被告人认罪,就是罪了,从而间接认定该解锁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认罪认罚也还有完善的地方,当法官的心证认为,即使控辩双方达成一致,但有悖于常识或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应该可以不同意该认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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