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在公众场合,从来都不介绍自己。有人介绍,也只笑笑。不想介绍,是不想给别人以营销的感觉,本无此意。还因大环境。法治少了,人治多了。多在攀附关系,法律被轻视。至于体制内,更是防备律师。律师是天生维护私权利的,会挑战公权力。他们当然不喜欢被监督。
弘一法师最后的留言是“悲欣交集”,律师职业亦可如是观,且悲多于欣。欣喜也有,譬如合作开公司,写个投资合作合同;去收购一家公司,写个股权转让合同;合伙从事一个项目,写个合伙协议,权责利分明。这些谈判,固然也是博弈,但心情是轻松的。悲则更多,譬如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事件,要去索赔。往往过程艰难,心情沉重。譬如客户被不当起诉,被滥罚,要去辩护,去代理,则都是满满的挑战。
过去一年。损了一好客户。他是东京大学毕业,被引荐下,签了一个所谓投资协议。协议版本是对方提供的,也入了对方的套。几百万投进去,未得股份,也不知款项去处。去法院起诉解除协议,反而被反诉要求再投资百万并支付巨额违约金。他对投资与司法双重郁闷,心肌梗塞,突然走了。这是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意外。
有个高管朋友,工作好好的,忽然被指控操纵证券市场,被刑事拘留。这太意外,我一口气驱车千里去辩护,发现没有任何不法证据。还是被关了二十多天,最后撤销全部指控,全身而退。办案机关却无任何责任。
有个工人,在工厂干活好好的,忽然被机器撞击,送医不治。工厂没有给他投保。一场交涉。有个老乡,在起重机旁干活。忽然起重机碰到高压线,老乡触电身亡。还能如何,只能索赔,对方担心刑事责任,妥协了。一对夫妻,家庭富裕,七年之痒,闹离婚。离就离呗,男方忽然凶性大发,刺死女方。被害人家属苦了,在维权。还有案件外包给外地律师,那律师忽然失联了,只能自己去接管案件。
回忆起这些案件,充满意外。每当电话想起,要不要去接?不接,没业务。接了,心累。悲欣交集,再是确切不过。还是,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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