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公布了《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白皮书中的数据含金量很高,大体可以看出整体的司法形势,譬如认罪认罚制度是主流,适用率86.9%。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占95.6%。法院采纳率96.6%,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9%。
若统计一下律师辩护的数据,则更能全面看待认罪认罚制度。譬如,认罪认罚实施中,有多少案件是律师介入的?介入的社会律师占多少比例?值班律师占多少比例?这些数据非常重要。是因为认罪认罚,是律师与检察官的辩诉交易,法院阶段大抵是走程序。律师的实质性辩护后,与检察官达成默契,是认罪认罚质量保证的关键。从实践中来看,很多认罪认罚是值班律师认证的。值班律师大多是履行程序性的见证,并没有实质辩护。这样就可能出现,不该认罪的也认了。又由于认罪认罚阶段,并不是法庭审判那样公开,也可能为了追求效率,而出现重罪改为轻罪或漏掉指控,所以该制度亦该有监督机制。
白皮书还披露无罪判决是万分之三,即“判决无罪、不负刑事责任418人,占比为0.03%”。这意味着起诉到法院后,有罪判决率是99.97%。无罪判决的比例是很低。但其实,实践中的无罪,并不仅仅是指判决率。还有很多无罪案件,是以其他方式消化掉的。譬如,在侦查阶段,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会被撤销。在检察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的会不起诉。在法院阶段,发现案件难以作有罪判决的,检察院会撤回起诉。所以说,真正无罪的比例是高于万分之三的,万分之三只是一种统计口径而已。
白皮书的完整表述是“2024年,捕后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及捕后判决无罪合占捕后审结人数的0.27%。”再看看网上很多律师无罪案件的宣传,假如真的是万分之三,那么那些无罪案件又是哪来的呢。以我个人的辩护案例来说,无罪辩护被采纳的不少,但主要是侦查阶段的案件撤销,或检察阶段的相对不起诉。
对辩护律师来说,发现案件无罪的,大胆无罪辩护就是。在案件的每一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无罪意见都可能被采纳。如果律师认为无罪,而被告人基于种种原因而认罪的,律师妥当的做法是退出辩护,不要去把无罪案件去做有罪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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