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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一向枯燥,判决书就如八股文,读的难受。律师的起诉状与答辩书,也有固定的模式,就如墓志铭一样,千篇一律。但事实上,法律文书是可以写的流畅生动的。查看两岸三地的法律文书,香港最佳,说理很接地气,就如邻居大叔在说事。台湾则文绉绉,带有文言之风。大陆则八股说教严重,形而上学,脱离实际。

法律文书的文体,一般分为三块,第一块是叙事,即认定的事实。案件事实其实就是一个小故事。故事来于证据,对证据要分析、取舍,结合逻辑与常识,推理出事实。叙事就相当于推理小说。第二块是说理,法官为什么这样认为,不那样认为?为何采纳律师意见,为何拒绝律师意见?这就是议论文体。第三块是法条的引用(包括案例参考)。把法条准确用于实际案例,对法条之间可能的冲突进行解释。这要识别的能力。所以说,法律文体,殊为不易,既要叙事,又要议论,还要识别。一篇好的法律文书需要多面才华。以我个人的见解,叙事可以学司马迁的史记体,议论可以是魏晋文风,层层说理。引用解释法律则是严复、章士钊的逻辑体。

体裁可以参鉴唐传奇。唐代的小说众体皆备。举个例子,元稹的《莺莺传》中,就有叙事交往经过,末尾的大发议论,中间则穿插诗歌。宋朝的赵彦卫《云麓漫钞》云:“唐世举人,先藉当世显人,以姓名达诸主司。然后投献所业,踰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盖此等文备众体,可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已。”

汪辟疆老先生编撰的《唐人小说》,很不错,一个68篇,前30篇是单篇流传的,后38篇是合并在集中的。这些故事看的津津有味,如果法律文书能写的这样,那么普法可以深入每一个人心了。说下这些小说的点滴:1 文风上是自由的散文(不是骈文,游仙窟例外),很少之乎者也,也不是大白话,是很流畅的文言文。大都是简单短句构成,有节奏感。2 故事情节,脑洞大开,吸引人。譬如聂隐娘的无敌剑术,红线女的夜行千里遁土术,红拂女的私奔李靖,昆仑奴磨勒的飞檐走壁,韦自东守炼丹炉被冒充的道士师傅所骗(君子可欺之以方),崔炜的获鲍姑艾蒿入古墓传奇,虬髯客的武侠,无双吃药后的死后复生,谢小娥的托梦猜谜破案,韩翊念章台柳旧情,霍小玉的死后复仇,古镜记的十二件奇遇,补江总白猿中的活灵活现,陶伊二君碰到穿越的秦人,还有枕中记、南柯一梦等。每一个故事有主题,每一个案子亦是。3 故事展示民俗思想。作品离不开时代。唐传奇的思想,有佛教的投胎转生、因果报应(如张佐、圆观、懒残),有道教的炼丹、升仙(杜子春、韦自东),有鬼、阴间与怪兽(异梦录、冥音录、任氏、孙恪)。民俗则有,当时婚姻媒人很重要,如霍小玉、定婚店、裴航。因为婚姻不自由,常有偷情,如李章武、步非烟等。法律文书也是展示真实的生活与价值观,不能“文章写尽太平事,不肯俯首问苍生”。4 简笔与繁笔的结合。唐传奇的笔法简洁传神,千字文的小故事首尾兼备,与近现代小说的繁笔大不同,不像红楼梦一件小事写来写去。法律文书展现的是事实上中的法律要素,要剔除无关的事实,该是史家的简笔,对于争议的部分则可以繁笔,通彻说明。

总之,把法律文书写的简单明确、通俗易懂,别人喜欢读,才是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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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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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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