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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官场,向来是一个神奇地方。且看赵锡永,一介平民,巧舌如簧,冒充国务院研究室司长,骗的湖南省领导、昆明市领导等团团转,亦可见官场神秘和权力向心力和威慑力,哪怕是假的,也无人敢怀疑。更奇的是,事发后,所谓被害人,为自遮家丑,居然不去报案,说没有损失,果然如此?就连国务院,也是一纸文书,说查无此人,予以了事。看来,冒充官员好办,出了事,被骗的集体要面子,不会来追究责任?

 

事实上,赵锡永的行为是涉嫌招摇撞骗罪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赵锡永骗吃骗喝骗地位,损害政府威信以及正常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相当于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涉嫌招摇撞骗罪是无疑的。

 

再看唐律疏议对冒充官员的处理。其第272条规定“诸诈为官,及称官所遣而捕人者,流二千里。【疏】议曰:「诈为官」,谓身自诈作官人。诈称官及冒官人姓字,权有所求为者,罪亦如之。「权有所求为者」,或经过之处,权有所求,或出入公门,心规礼待,非有捕摄者,情是诈欺之类,亦合杖八十,故云「亦如之」。——唐律规定的很清楚,长期冒充官员的,判流刑二千里。临时冒充官员有所求的,即经过之处,有所好处,或者出入公门,有威风,或者被礼遇,心理得到满足,是诈欺之类,杖打八十。

 

中国的官场太不透明了,官员缺少独立人格和健全智商,以致无业游民,如果戈理的钦差大臣那样潇洒一把,呜呼,骗子的水平高于官员乎?还是官僚体制的弱智奴性,只会欺负下面,不敢怀疑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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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867篇文章 2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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