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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报道“洛阳警察在西安抓贼,反被西安警察扣留20小时”。这年头,好警察也难当。这位洛阳的李警察,在西安抓偷手机的贼,蛮英勇的。之后,对派出所办案的官僚主义不满,说了句“我靠”的牢骚。不料,派出所一个警察,听到后发飙,非要关他不可。冲突中,李衣服被扯破,背后被打一拳,他也回了一拳。然后,就倒霉了,与小偷同等待遇,被关,向督查投诉后,才放出来。

 

颇为同情这位洛阳李警察。抓小偷,异地履职,勇敢。尤其这“我靠”两字,很出气,彼时显得粗俗的正义。估计很多手机被偷报案后被打发回来的被害人,大有同感。可惜的是,一个正义警察对同行作风的不满,得到的是被修理,同行不但不检讨其行为,反而认为是在破坏潜规则,砸场子。呜呼,区别何其大也。且,一句“我靠”,警察说了尚且如何,如果是平民说了,后果更可想而知了。

 

此事件中,唯一可议的是,李警察“回了一拳”是否违法?若是平头百姓,估计早被定性为“袭警”了。袭个头啊,一个好人,发句牢骚,无辜被打,回手,难道不是自卫吗!在派出所,敢袭吗,有必要袭吗?绝大多数人,在那种情况下,好汉不吃眼前亏,不会回手,以防被授人以柄,但李警察气愤填膺,还击了,这一拳打的是官僚作风,固然也非妥当,但情节显著轻微,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警察是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刑事犯罪的追究者,在制度设计上,属于必要的武力,但也很容易滥权,所以社会要尊重正当履行职务的好警察,同时也要时时监督渎职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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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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