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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方丈释永信有风波,不足为奇,因为他颠覆了高僧形象,修行不足,而商业运作有余。但是,其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法律界定,其行为是否违反僧律,需要佛法界定,而非爆料所能解决。何况,没有程序正义,何来实体正义。目前,爆料一方抛出“公安笔录”、晒“女子内裤”,踏破底线矣,也无助于事情的真正解决,必须马上回到法律轨道上来。

 

归纳一下举报要点:其一,称释永信“有两个户籍”。如真有,是违法行为。对此公安机关应调查如何办下来的?办理过程是否有渎职行为?是否利用户籍作了其他违法行为?如果公安不作为,可以上级督查,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其二、称释永信“有私情,有小孩”,一般而言,此属于个人隐私,属于道德问题,但是释永信是公众人物,且是佛教协会副会长,是否有私情涉及公共利益,故此事也应该予以调查处理,调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第三人隐私。其三、称释永信“无僧籍”,这涉及到佛教副会长的任职资格问题,宗教局有义务公开其僧籍信息,以正视听,并予以处理。任何公民也都可以向宗教局申请信息公开,如果宗教局不公开,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四、举报人称释永信“有转移股权”之嫌。对此可以根据证据情况,依法提出民事诉讼或者刑事报案。

 

总之,要弄清事实,分清责任,非法律解决不可。当然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尤其是人治社会,法律的正义会打折扣,所以更需要媒体的监督,媒体盯住法律,比盯住八卦更重要。就目前而言,宗教局的不公布僧籍,是一大不作为。而公安笔录的泄露,是一大违法。笔录只是办案所用的,如果侦查笔录都可以泄露,则何来案件保密?而如果是有司幕后操纵,介入风波,则更可怕。试问,一个少林和尚违法违律可怕,还是一个公权力滥用职权无法无天可怕?前者有关少林寺而已,后者则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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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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