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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案的审查,要尊重事实,不先入为主。审查该案有两条主线:第一、原案的指控证据,是否足以认定聂树斌是杀人犯?第二、王书金案件的出现,是否足以不能排除对聂案的合理怀疑。应从每个证据,以及证据链来论证。

 

目前,两条主线的主要疑点如下:

(1)   聂的口供,是否正常,是否刑讯逼供可能?口供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情况?

(2)   指控聂花衬衫勒死被害人,花衬衫是否现场勘查所得?被害人喉骨是否受损?

(3)   王书金供述的现场钥匙,何以发现?非亲身经历,何以得知?

(4)   王书金供述是脚踏被害人胸腹部而致死,则胸腹部是否有骨折?

 

王书金已经被判死刑,但尚未执行,是否可测谎仪测试,以及进一步的审讯。被害人已经埋葬,但尸骨犹存,是否在征求被害人父母同意下,对骨头取证?总之,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不应草率短论,而要上穷碧落下黄泉,穷其证据,才对得起逝者。聊斋的《胭脂》故事中,最后杀人犯是毛大,而非前两位嫌犯,出人意表,故案件要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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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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