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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建德市进行“三改一拆”活动中(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一些乡镇农村发生扩大化运动,不少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子,也被拆除。执行中也存在“有关系的不拆,没有关系的拼命拆”诸多不公平现象。拆除时,更是没有程序法概念,没有开听证会,没有补偿协商,没有拆除裁决,没有告之去法院起诉的权利,而是推土机一到就倒。这是严重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物权,也违背上级文件,对立了干群关系。

 

去年一年中,我们在上海的建德人,陆陆续续听到很多建德乡镇拆迁狠的反映。我当时以为,新农村改造指导思想是对的,只是执行有偏,但现在看起来,不仅是法律程序有问题,更有实体物权问题。而不该拆的拆掉,该拆的没有拆掉,既是违法,更是在制造不公平。譬如我当事人家碰到的拆建,有宅基地证书的在路边的小房子,未经同意就被拆掉,而且未经同意就要进行所谓的造路,真的把他人的合法土地当做某些人的菜园地了。隔壁几家情况也差不多。有这样为民拆建的?眼中还有法律吗?目前,事体在交涉中,如有必要,将上法庭。希望老家依法行政,做事情要得到广大老百姓的拥护,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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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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