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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一个“宪法日”,全国上下普遍开展宪法学习,落实依法治国,可喜也。其中最有意思的点子是,华政的何校长说,为了让大家记住宪法,可以在“宪法日”放假。此意甚妙,如果真的放假,肯定人人记住,受益面之广,绝对超过何校长其他所有学术成果。不过,再深入思考,记住了,又如何呢?如果违反了宪法,却没有后果,岂非还是纸面上的条文!所以,若要落实宪法,还必须建立违宪必究的制度。目前,我国的宪法解释权以及宪法实施的监督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立法机关,同时作为监督宪法实施机关,未免职能重叠,而且现实生活中真正监督宪法的案例还未曾见过。故可以考虑建立宪法法院,对于违宪的行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制裁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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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01篇文章 3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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