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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工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权力放手,市场自治,一大善政。此外,取消私家车年检,取消律师年检的呼吁四起。私家车的年检制度,形如摆设,基本就是收钱。而律师的年检制度,已换了一个马甲,叫做年度考核,但换汤不换药。其实,并无必要。律师只要没有违法违纪,执照就应该一直有效,如果律师违法违纪,则依法处理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的年检呢。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见过德国的律师证,就如银行卡一般大小,携带方便,而我们的律师证,则是纸质,为何不是卡呢?因为要盖章啊。律师的年检制度迟早要改革的,目前存在的原因无非:一是管控律师,二是督促缴纳律协会员费。如果没有这个年检制度,律协估计要去喝西北风了。这种行业管理,本质是行政管理的延续。唯有行业自治,才能改变。当前,如果取消律师年检还不成熟,也完全可以改为年度公示制度的,让律所、律师公布一年以来的惩戒情况来代替强制性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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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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