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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或辩护,意在于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所以“如何说”说非常重要。这不仅是口才或者文章问题,更重要的是谋略。说,是很难的,韩非子有著名的《说难》,叫别人如何说,而自己却因为说而被杀,令人唏嘘不已。再看《战国策》中的触龙说太后、邹忌讽齐王纳谏议,都是非常有艺术的,前者是通人情世故的循序渐进,后者是现身说法,都引起了被说服者的注意和感兴趣,并引起深思,从而接纳了观点。而最糟糕的的说服方法是,只顾自说自话,不断重复强调,而不顾被说服者的感受,这样只会徒增反作用。

 

今天说说荒诞案件的辩护。一些荒诞案件,是构陷的,天下人都知道,就如岳飞案的“莫须有”,此时该如何辩护?窃以为,可不正面迎战,而是出奇兵,譬如史记记载的优孟故事:楚庄王之时,有所爱马,马病肥死,使群臣丧之,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左右争之,以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马谏者,罪至死。”优孟闻之,入殿门。仰天大哭。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彫玉为棺,文梓为椁,楩枫豫章为题凑,发甲卒为穿壙,老弱负土,齐赵陪位於前,韩魏翼卫其後,庙食太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之过一至此乎!为之柰何?”优孟是以荒诞对荒诞,顺着楚王的意思,得出荒谬的结论,很有效果。

 

现在江西有个案子,据说是吃饭时聚会议论国事,被指控犯罪。好几个大牌律师出场,作无罪辩护。其实,这种案子,没有法律技术含量,律师再去常规辩护,是老生常谈,不会引起重视。所以可以考虑做“罪重辩护”,即参照周厉王止谤的故事,议论国事是“有罪”的,因此律师辩护意见是“有罪,且罪重”应该判决“斩立决”,而且不但被告人有罪,所有在场的更是“有罪”。当然,这也是冒险的辩护,但至少比炒冷饭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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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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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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