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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河北保定第一医院大夫收回扣,谈笑数钱”视频。该院纪委称,收回扣者为医院一副教授,两年内收受医药代表两次回扣,金额累计已超过2万元,所收回扣多用于科室支出。目前保定市卫生局已介入此事,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

 

根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该医生是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国有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医生),则涉嫌受贿罪,量刑大概是收受一万元判一年,如果该医生是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收钱,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大概是二万元一年。又,如果该医院是国有医院,且医生代表科室收钱,钱财也用于科室开支的,则是涉嫌单位受贿罪,收钱10万以上开始追诉,量刑是五年之下。

 

综上可知,医生收钱,也可能是单位犯罪,即单位受贿罪,但是局限于国有医院。假如民营医院的医生代表单位收钱,且用于单位开支呢,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也难谓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只能作为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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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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