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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案子,还没开审,被告人的律师与被害人的律师就在舆论上斗起来了。被告律师说,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老艺术家,并暗示是酒后乱性,要无罪辩护。被害人的律师,马上反击说,无罪辩护这是对被害人伤口撒盐,是二次伤害。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中国特色的司法环境下,舆论也成为司法一个武器,不知是好,还是坏?

 

律师各为其主,目的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根据证据和法律,各有立场,事所必然,但是律师的法律服务,要以法律为主,不应牵连其他,所以保护艺术家保护之言论,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且就案件而言,民众同情弱者被害人,而谴责权贵被告及其家庭,而此时被告律师,首先挑起战端,把被告置于火炉上烤,何其不智!至于被害人借律师之名发声明,当事人与律师交错不分,亦非律师之职也。清谈误国,清议误辩,案子不是声明能解决的,而是靠证据和法律辨出来的,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扎实地准备开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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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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