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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聚餐时,我说到了地沟油案的辩护。客户惊讶地说,你们律师为这种案件辩护啊?那种人该千刀万剐的。听后,我觉得仿佛被人推了一把,一下子从高尚坠落到邪恶了。我解释道,地沟油是很恶心,法律必须制裁这些违法者,但法律也要罪刑相适应啊。律师的作用不是去脱罪,而是首先保障当事人不被冤枉,比如无罪辩护,其次保障当事人受到的制裁与其违法行为相当,譬如罪轻辩护,再次保障程序正当,以避免无辜的人被枉法追究,最后是通过辩护,全面反映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但我说了一大通,也没法改变他的看法。他始终认为是辩护律师是钻法律漏洞,收钱消灾,为坏人服务的。我退而说,律师发现法律漏洞,说明法律本身有问题,需要改进。律师收费是因为提供了服务,而坏人也是人,也要基本的人权保障的。律师只是一个普通职业,谈不上高尚,也不卑微,但律师的存在,是司法公正的不可或缺部分,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会有很多无辜的人被公权力构陷,就如岳飞的被“莫须有”一样。所以,律师的辩护,是帮助每个人发出自己的声音,然后接受法律的评判,至于律师界中的种种不良行为,那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害群之马有之,正义之士亦有之,这需要当事人自己的眼睛去观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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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8篇文章 3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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