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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日晚,云南公安厅通报巧家爆炸案:原嫌犯赵登用为被人雇佣进入现场,爆炸由巧家县迤博村村民邓德勇和宋朝玉策划,并用手机遥控实施。——该案发生时,巧家公安局长言辞确确,说是赵登用作案。很多网友质疑,赵登用与现场的人事无关联,没有作案动机。现在查明,赵登用是被利用了,是一个被害人。巧家公安表态太轻率,差点铸成千古冤案。本案性质恶劣,主谋居然利用无辜的、不知情者作为人肉炸弹来遥控爆炸,应当严惩,同时从起因来看,则是拆迁纠纷,须得反思拆迁制度,其在间接杀人。作为法律人则要注意:办案一定要讲证据,不能先入为主,否则容易造冤案,查清作案动机和目的是不可或许的一环。本案中赵登用是现场嫌疑人,但并不是犯罪分子,而是被诱骗的平民,可见案情复杂,要多方收集证据,不能轻下断语。至于公安从赵登用的博客主页去寻找所谓的证据,则是罗织了,如此有罪推定的破案思维,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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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8篇文章 3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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