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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代理唯冠公司ipad案,大干一场,效果可圈可点,最终苹果公司向唯冠支付6千万美金和解款,但律师并没有实际得到报酬,何故?原来,国浩与唯冠签订的是风险代理合同(成功报酬为4%,即240万美金,该价位属于普通市场价),但唯冠四处欠债,且律师费是普通债权(并无优先权),所以和解金一旦入唯冠账户,则可能马上被瓜分,从而律师陷入白干一场的尴尬处境。——风险代理的风险果然如期出现了,不过此风险,不是通常诉讼中的法律风险,而是当事人信用带来的风险。因之,“Ipad导航”的新浪微博,调侃说“给一个不讲信用的企业代理律师,就要承担这种风险。唯冠可以对苹果不讲信用,同样可以对自己的律师不讲信用”——所以律师风险代理时,要考虑全面,尤其是当事人的信用,当然既然是风险代理,也要有愿赌服输的心态,唯冠案如果得到律师费,可也是丰厚的,得失之间,勿以物喜勿以己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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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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