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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报道: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开设法学(人民调解方向)本科专业,首届面向全国招收25名学生。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具有调解能力的专门人才。

 

这个新专业,是法院“大调解”、“和谐司法”政策的产物。到时候,政策变了,这些学生何以择业?公检法和律师事务所,显然是不欢迎这个含金量不高的专业的,难道去居委会当调解员?调解,是东方经验,但也如开餐馆的洗碗工,汽车修理员的驾驶技术,是一个技能,而不是一个专业。所以,花四年时间来学习调解,颇有误人子弟的味道,只怕到时候,法律学艺不精,脑子里糨糊一堆。再看看,现实中的法院,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基本是劳民伤财的强制调解,法院不像法院,调解不像调解院。须知,当事人是因矛盾尖锐而来法院的,是想根据法律的标准来定纷止争的,哪来这么多和稀泥的调解呢?如果真的有调解、和解条件,当事人也不是傻子,也会自己提出的,何须法院这么积极介入呢?

 

调解与和解是不同的。调解是法官主导的,背靠背做当事人工作,甚至要求律师回避,经常是不讲法律的各打五十大板,案子莫名其妙进来,糊里糊涂出去。而和解是在律师积极参与下的,是双方对法律精心预测后的选择,这个是理性的。所以,我们的方向是更多促进和解,更科学调解。无论是调解和和解,都是对法律的运用,而不是抛开法律,讲法外因素,那种案子偶尔可以调解,如果成为经常则会破坏法治,社会也形不成法律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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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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