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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师出,让官不聊生,让平民开化,让法律成为公器,让社会走向公平正义,于是律师成为某些部门的“眼中钉”,成为不稳定分子。于是长沙杨金柱,办刑事辩护学习班,被迫中止,不得已去屈原祠旅游,至洞庭湖荡舟。于是律师齐聚西安,研讨“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也被提前结束,只能去华山论剑。种种禁锢律师,其实大不可必。欧阳修有朋党论,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律师研讨法律,是在维护法治,应予鼓励,而非打击。

 

律师内部也是派别林立。主要分为律协和民间两派,律协占有名器,名利所在,但不能自治,且律协领导,大抵是官方指定,并非律师直选,故其施政本无基础。民间律师,自由自在,不受官方拘束,藏龙卧虎,多奇能异士,为广大律师所喜,假使直选,民间律师选票必多也。呜呼,礼失求诸野乎!但无论是官方律师,还是民间律师,只要维护法治,都是好律师。最近,北京律协的会长选举,采取差额选举,两候选人的票数只差2票,亦可见律协也在尽大可能靠近民间所望。

 

律师的作用也是两极化的,各为其主,出好主意的是律师,出坏主意的也是律师,就如三国的军师,斗来斗去不止,个人矛盾也不止,这是律师为当事人维护利益的属性所决定的。但是,律师的服务不能超出底线。譬如重庆打黑中,律师为公安服务,已经超过底线。譬如律师以违法手段,提供法律服务,也是超过底线。律师应该如荀彧一样,做一个有原则的法律人,即合法理性解决纠纷,摒弃暴力和违法,这样才是实现法律的目的,符合律师制度的本意。

 

期待有一天,全社会支持律师事业的发展,而律师自己也更需自治,以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律的发展作出贡献,赢得社会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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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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