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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报讯329日,一起离婚纠纷经过3次调解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至此,宁夏泾源县法院行政庭今年一季度审理的36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撤诉率首次达到100%,实现“零判决”。

 

这个报道看的莫名其妙。第一、行政庭的怎么去审理离婚案件了?第二、案件“零判决”怎么反而成为法院政绩了?对于第一点,民事案件由行政庭审判,是违反法院内部分工的,言不正行不顺。或许行政庭案人多案少,而民事庭案多人少,不得已调剂,但总还是给人审判不专业的感觉。第二点“零判决”是违反审判规律的。当事人之所以来到法院,就是希望依靠法律定纷止争,而不是来请老娘舅调解,是故法院的判决是主要的,调解是次要和辅助的。然而这几年,一朝院长一朝政,热衷于调解,于是“上有所好,下必其焉”,出现调解大跃进,不择手段追求调解,最终损害的是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的是法律的威信。又,法官本来是最讲独立人格的,法官的唯一上司是法律,而如今为了取媚政策,而没骨气,悲夫,当事人又何以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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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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