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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小崔实话实说,打官司找好领导胜于好律师。今天,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也实话实说:“领导过问案件,这很正常,没有不合适。现在社会上有种风气,有官司就要找人,似乎已经成了潜规则。还是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绝大多数法官还是会依法裁判的,因为法律法规已经很明确,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有限。我们也要求法院、法官要注意统一,地方领导过问案件,跟依法裁判并不矛盾。”

 

王委员的这番话让人震愕。《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重申了此规定。如果领导过问案件很正常,则说明“独立审判”是一纸空文,领导干涉大行其道,法院习以为常,法律则是糨糊。很好奇,领导是如何过问案件的,卷宗中是否有记录?——我相信王委员说的是实话,目前司法不独立,法院独立审判也做不到,但实在不敢苟同其法律意识,法官本应该尽力去抵制这种案外干涉,但她却安之若素,认为是正常的,这颠倒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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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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