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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韩寒律师陶鑫良在新浪微博说:“受韩寒委托作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谢谢大家关心。”这条微博,含义不是很清晰。一种解读是,撤回对刘明泽的起诉,另一种解读是继续追诉刘明泽,确认侵权事实,但不要其赔偿。本人倾向第一种意思。

据此,韩寒案撤掉普陀区法院的起诉,变更到金山法院起诉,顺便撤回对刘明泽的起诉。这个诉讼变更,便于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尤其是撤掉对刘明泽的起诉,便于争取中间网民。但还是有问题:其一、在家门口金山打官司,会有胜之不武的嫌疑,应予回避,不如背城借一,直接去上海第一中级法院立案。其二、诉讼多变,前后不一,出师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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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3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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