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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法律是什么?告诉你,法律是一个貌美的怀春姑娘。首先,姑娘不大,正是怀春时(法治建设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始,不过30多年),其次五官端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再次混血气质佳(继承中华法系,又受苏联模式影响,近年来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兼收并蓄),最后最重要的是,这个姑娘没有主见(立法是人大的,司法是公检法的,还有律师对法律的理解,各执一词,常无共识。当然姑娘的家长还是有的,即“三个至上”)。

 

对于这样的姑娘,谁不虎视眈眈,觊觎万分?!权力者霸占之,譬如一部劳教规定,可以把看不顺眼的统统送进劳改场所;伪君子以光鲜外表吸引之,譬如一部选举法,规定人民代表来自人民,而实际都是内定的;有钱者买通之,譬如公安的另案处理,对于有关系的嫌犯,实际是另案不处理或降格处理;有貌者吸引之,譬如律师的辩护,无权无钱,于是以民意为战场,才情迸发,频频向法律姑娘抛绣球。法律姑娘,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于是喜欢谁就跟谁,谁厉害就跟谁走,于是乎法律成为一根橡皮筋,有能者皆可跳,无能者望洋兴叹。

 

最近的一次法律姑娘争夺战,正在如火如荼。最高法院要对醉驾入刑开个口子,公安坚决不许,检察院首尾两端,律师莫衷一是,于是乎姑娘左顾右盼,前瞻后顾,不知所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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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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