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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陶被指控受贿财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耐人寻味的是,陶校兴没有委托律师,也拒绝了法院指定的律师。在法庭上,陶校兴说,辜负了组织和人民,希望改造自己重新做人。陶校兴当庭表示犯罪事实都是自己主动交代,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也无异议。

 

陶校庆不请律师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很多位高权重的贪官,或自杀逃避审判,或不请律师辩护,是因为他们曾是主政者,完全清楚司法的潜规则,即他们的命运是由领导决定的,而不是法律决定的,更不是律师所能辩护的。法治的悲哀可见一斑。司法不独立,司法人员和律师都是道具,程序只是一个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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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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