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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演员王宝强亲戚被车撞而亡。王宝强一怒之下发微博怒斥,迅速成为一个新闻,之后肇事者投案自首,交通事故转为刑事案件侦查。王宝强十分愤怒地表示,肇事者曾扬言:“撞人没关系,小事儿,我找点关系就能解决。”王宝强的义气可圈可点: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既是帮助亲戚维权,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王宝强的作为知名演员的影响力也发挥了巨大的正能量,强的。但是,反过来想想,如果这个事件中没有王宝强,而是普通人,会得到公正的处理吗?难也。普通人的遭遇,是不可能如明星那样被对待的。所以,王宝强的成功,也反映了法律的失败,尤其是法律不能公平对待底层的老百姓。

 

作为法律人,我佩服王宝强。也就在1212日,我家乡建德乾潭村发生一起强拆事件。镇里干部等五六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拆我亲戚家的台门(这个台门以及门前平桥,已经造了29年,是房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合法建筑),但是镇里为了政绩,将村里改造为所谓的风景区,而强行拆桥、拆台门。我的亲戚,六七十多岁的妇女,抗议强行违拆,竟然被带到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然后城管乘机拆除。呜呼,此种恶吏,与石壕吏何异!但是,你去与他们讲法律,他们眼中就没有法。要他们提供拆迁法律依据与文件,根本就是赖账。呜呼,法律维权不如演员,盖人治社会也。法治社会的人人平等,公民的人身与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还很遥远。此时此刻,只能说,每个人要努力工作,图强自救,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保护好自己与家人以及亲戚。而更远的来说,每个人都要关心法治建设,让法律成为公平正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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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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