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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到“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 败诉率为零。”的网易新闻,颇为吃惊,这个数字未免太绝对了。新闻说“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三中院提供的数据,市政府的败诉率为零。”而在此之前,新民晚报刚在“解读上海法治2010-2014”中报道:“(上海)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5.3%2010年至2014年间,上海市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952件,其中,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或者行政机关纠错后申请人撤诉的案件有588件,纠错率为5.3%。”

 

上海的行政执法,一直走在全国前面,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此低甚至为零的行政败诉率,还是过于神奇。上海的行政与司法水平是高,但上海市民的水平也不低啊,上海律师的水平更不低。不过,与其他业务的律师比,上海是缺乏知名的行政诉讼律师。上次,湖州的当事人说相信上海律师,要我推荐一个上海行政诉讼律师,我一时竟想不出。我自己碰到行政诉讼案件,也往往建议聘请或者咨询外地知名行政诉讼律师,譬如杭州的徐利平律师、深圳的梅春来律师、浙江台州的余雄杰律师等。再看浙江的行政诉讼数据。浙江高院发布的201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显示:“2014年浙江全省法院共收一审行政案件4824件,从审理结果上看,2014年行政机关一审败诉648件,败诉率为13.90%。行政机关败诉率明显上升,为近7年来最高。其中,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的败诉率仍最高,达到44.32%;湖州败诉率排名第一,为35%,所有地区败诉均有所上升,湖州、丽水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浙江行政诉讼活跃,容易出知名行政诉讼律师,而上海知名行政诉讼律是凤毛麟角,这与法律市场应该有关系。

 

无论上海、还是浙江,整体而言,民告官胜诉率很低,官司难打。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是当前情况下,法院难以独立办案,只能期待司法改革了。201551日施行《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努力破解民告官难题,扩大行政诉讼的范围,但囿于司法机制,效果也不明显,譬如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还是很少。不过,本次《行政诉讼法》第26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的规定,是个亮点。实务中,上级复议机关为不愿为下级违法的行政行为背书,以避免当被告,就会复议决定改变下级行政行为。譬如,我最近收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国)质检复决字【201534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就依法撤销了天津检验检疫局的一行政行为,并责令其对申请人举报事项重新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答复申请人。可见,复议机关当共同被告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依法行政,减少官官相护。故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可以试试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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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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