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这是一件奇葩事。627日,浦东机场,一位80岁的老太在登机过程中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一共9枚,8枚落地,1枚落于发动机内。为保证安全,南航对发动机进行了全面检查,飞机延误近四小时后再起飞,而涉案老太也被公安带走调查。

 

老太的扔硬币行为,危害航空安全,万一影响发动机运转,后果不堪设想。据悉,老太太扔硬币是为了祈求飞行安全。那么在刑法上,老太的危害行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呢?按理,不应是故意,因为她是不知道会影响飞机安全的,何况她自己也在飞机,是不会希望也不会放任危害后果发生的。其次,也难说是过失,她明明是特意朝发动机扔硬币的,怎么能说是过失行为呢?看来老太还给法律出了一个难题。

 

窃以为,老太的行为是事实认识错误。她以为是祈求平安,而实际危害发动机安全。自以为行为有益,实际上却是有害。即扔硬币是故意的,但对造成危害的心理是过失的。故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扔的不是硬币而是大物件,则已经涉嫌犯罪。

 

在行政违法上,老太是向发动机扔硬币,客观上危害飞机安全,扰乱机场秩序,应该给予治安拘留并且罚款,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又规定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的不执行治安拘留,所以终究没啥实质性处罚,大抵是训诫了事。

 

但是在民法上,飞机检修以及航班延误,都是老太的错误行为引起的,故应该由她赔偿全部损失。这损失巨大,亦足以惩罚老太矣,无知的代价不可谓不重。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