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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网报道,荆门殴打律师事件中的14名涉案人员中,已有13名被抓获归案,均被刑事拘留。初步查清案件基本事实:12月6日,北京律师王某、顾某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回宾馆取行李准备离开时,被10余名男子殴打。

本案的社会影响,不仅是侵害律师,更令人担忧当地治安。不仅要查清嫌犯的身份、动机,更要查清指使人、包庇人。被打的律师代理被征地拆迁户,拆迁利益方嫌疑最大。而当地官员,守土无方。一个连律师都要被活埋的地方,还有人敢来投资吗?一个律师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的地方,老百姓还有安全感吗?

以法律而言,连个罪名都没见报道,可见“慎重”。本案嫌犯叫嚣将律师活埋,且已将律师带到装有铁锹的车辆旁边,已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准备铁锹,是预备,而将律师带入,是着手犯罪。当然,以常情论,活埋律师也太骇人听闻了,嫌犯可能只是恐吓而已,并非真的实施。但此种恐吓,社会危害性极大,也该法律制裁,可惜刑法尚无单独恐吓罪的规定,是一漏洞,有待于日后修法填补,可借鉴台湾刑法第305条 (恐吓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从报道来看,抓捕的罪名很可能是寻衅滋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本案涉及该两项情节。寻衅滋事的随意殴打,其实也是故意伤害行为,与故意伤害罪(轻伤)交叉重合,只是发生在公众场合,扰乱公共秩序的定寻衅滋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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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0篇文章 7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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