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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漏罪案今天开庭中,检察机关申请撤诉,法院准许,自此案件审判暂告一段落。检察机关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因此决定撤回起诉。”该疑点应是,关键证人的证词反复,难以定论。 

检察机关撤诉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补充侦查,即找证人核实,并要证人出庭作证,重新起诉。另一种情况是,经核实后,认为指控难以继续进行,于是不再起诉,案件终结。所以,本案证人证词是关键,非但如此,还涉及证人本人的利害关系,如果做伪证,是要被以伪证罪追究的,当然如果不是存心作伪证,而是表达不完整,则不为罪。 

李庄案至此,已经超越法律问题了。该案办理中的公权力滥用,践踏程序,已经影响到中国需不需要刑事辩护,中国要不要律师的社会问题了。这些案外因素,尤其是民意和重庆官意的博弈,影响着李庄案下一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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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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