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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上见到一张照片,是峨眉山市的一个男子,手上抱着一个可爱女儿,脚边一块牌子上写着:四川省峨眉山人,双胞胎孩子今年3岁8个月,儿子在成都华西第二医院,2018年7月12日确诊白血病,先后花费了五万元,负债累累,孩子治疗还需要五六十万,我们家实在无法筹措了。女儿活泼可爱,但我们没有能力给她好的生活和教育,如果哪位好心人能出钱帮助我儿子治病,我就把女儿送给他,希望女儿在爱心人家庭幸福快乐成长。也请好心人帮助我们,谢谢!

这样的募捐是违法的。女儿可不是法律上的赠送物,而是国家社会的财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所以,一个给钱,一个赠送,表明上是互相赠送抵销,但实际上还是拐卖儿童,涉嫌拐卖儿童罪,买方与卖方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卖方是亲生父亲,但也刑法不免,盖子女非父母亲的私有财产,而可以任意处分也。不过,这位父亲也未必是真卖女儿,而是以此极端方法,博取社会同情吧。但无论如何,看的令人心酸。贫困,没钱,医院是不会继续治疗白血病儿子,此时钱即命也。杜甫有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愿“尽快免费医疗,天下穷人看得起病”。


“转让女儿救儿子”|心酸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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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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