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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8月10日讯,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一地下停车场,有6辆乱停乱放的汽车被破坏。这些奥迪、宝马、奔驰、路虎车,皆被利器划伤,划痕遍布左右4扇车门,引擎盖和后备箱盖均被刻上“乱停”字样,前、后雨刮器均被掰断,不知所踪。初步估计维修总额达到10万元。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损坏这些车的是一名准大学生,今年19岁,暑假结束后即将踏入大学校门,因地下停车场总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影响车辆交通和人员出行,他对这一现象非常痛恨。

这个准大学生的乱划,当然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要赔偿,而且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要被治安拘留。甚至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只是考虑到乱停车的被害人过错在先,划的目的有公益成分(是否有私愤在内内?),情节较为轻微,故未作刑案处理的,而是治安处罚。

这位学生,大概电影看多,把自己当做民间执法先锋了。很多人说,这种事,不能以毒攻毒,应该事先通知物业保安、或报警处理,但是通知他们,真的会有人来管乱停车吗?未必。但是这样一划,以后这些车主估计再也不会在此乱停车了。世间的事情总是这样,以毒攻毒是不对的,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有时候对治理顽疾,却有奇效,就如下偏方猛药,药有三分毒,身体坏了,病也好了。只是代价太大,可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亦是不可取,还是要更好的办法,譬如拍照上网等来制止乱停车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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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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