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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太原一男子酒后乘出租车回家,错将20元车费付成2万,微信转账给的车司机。事后联系的哥,对方只转回1万余元,称剩下的钱也可能是乘客转给自己的小费。目前男子已报警。

 

报警有用吗?未必。警方也只是调解一下,如果的哥赖着不还,也不能强制要求其归还,而只能上法院起诉不当得利,劳神费力。微信转错账的很多,但是维权难,难在法律有漏洞。按,误收款不还,是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在法律上是侵占行为,应该属于违法犯罪,予以处罚。但是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此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一大漏洞。

 

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不包括侵占行为。查《刑法》第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不包括错误转款以及遗失物等。

 

换言之,错误转款的,收款人如果不还,没有法律后果,高枕无忧。等对方起诉,再还不迟,如果对方没有起诉,则毫无法律风险占有该笔钱款。呜呼,此岂非法律之误乎。当务之急,是修改法律,定侵占转错的款项为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此风不会绝。有人寄希望于腾讯公司(即微信开发商)协助处理,但腾讯亦是无奈,无强制力让客户还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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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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