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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日,新快报报道一则“佛山一女律师遭男子持刀架脖子 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新闻。事情缘起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委托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代理,采取全风险收费方式(前期不收取任何律师费,待诉讼结束后按照所获赔偿款一定百分比收取律师费)。一审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律所主任刘敏告诉对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委托律师上诉,未达成一致。910 日上午,当事人(一对夫妻)再次来到律所,拒绝签收一审判决书,随后发生了网上流传的一幕 —— 女律师被持刀劫持。从现场拍摄视频来看,在律所一间办公室内,一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性坐在地上,一男子正拿着刀架在她脖子上,不停地用粤语骂着粗口,扬言要杀死别人,多次作出威胁的行为。旁边一位工作人员不断劝阻他冷静点,男子大喊:冷静不了。该男子全程情绪较激动,坐在地上的女性正是刘敏律师,刀一直架在她脖子上没有离开过。不过,她保持冷静,并配合该男子的要求。事发之后,该律所报警,刘敏律师被安全解救、身体并无大碍。男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案女律师,处理突发事件,还是理智的,先配合,后报警,安全第一。事实上,当事人也是法盲,在胁迫之下的律师承诺,哪怕是写下来,也是可以被撤销的,自始无效。至于以刀架脖子,掳女律师为人质,威胁杀人,如果是为勒索财物,则是涉嫌绑架罪,如果不是勒索财物,而是胁迫其他目的,亦是构成寻衅滋事罪(恐吓人身)。当事人原案未解决,新案又生,是无知酿就的新悲剧。

 

作为律师,也要反思,怎么会去接这样一个凶险客户呢?当事人无知,且把钱看的很重,此时风险代理是很危险的。或许是该律师,案源不多,而冒险接案吧。对此类案件,不宜全风险代理,而且是要告知客户风险,毕竟案件最终是法院判决的,不是律师所能决定的,切不可打包票去承诺,否则会有后患。这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技术问题,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律师为了给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起诉时,往往是主张全额赔偿金(即首先认定被告全责,其实法院是会分配责任的),全额缴纳诉讼费,这样会给当事人很大的期待值,而且误以为费用都交了,就该全赔,万一败诉,则对律师生恨。所以,律师的起诉金额,务必斟酌,实事求是,如是策略性起诉,也要想当事人说清楚,或者记下笔录来。

 

今年六月,衡阳一律师也是在办公室被本方当事人杀害,也是对人身损害赔偿案对法院判决金额不满,气出在代理律师头上,可见社会戾气之重。律师要保护自己,一要选择客户,二要及时提示与分析风险,沟通很重要。毕竟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律师不能主导,是要看证据与法律适用的,律师能做的是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并不是每个当事人都理解这些,所以律师接案子要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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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0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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